天津市市级天使母基金申报指南

根据《天津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津科规〔2022〕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文件规定,市科技局、市财政局联合高新区、东疆保税港区设立了天津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称市级天使母基金)。为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来津合作,加快政策落地发挥作用,特发布市级天使母基金申报指南。

上一篇:

下一篇: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
注册PingCode 在线客服
站长微信
站长微信
电话联系

400-800-1024

工作日9:30-21:00在线

分享本页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