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发布公告,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产险公司”)及其他投资者(各方均作为有限合伙人)拟与广州金扬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广州金扬”)(作为普通合伙人)及广州鑫荣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鑫荣”, 最终名称以工商登记信息为准)(作为特殊有限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成立广州鑫成二期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企业”,最终名称以工商登记信息为准)。
中国人寿发布公告,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产险公司”)及其他投资者(各方均作为有限合伙人)拟与广州金扬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广州金扬”)(作为普通合伙人)及广州鑫荣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鑫荣”, 最终名称以工商登记信息为准)(作为特殊有限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成立广州鑫成二期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企业”,最终名称以工商登记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