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TT是什么

OTT 是 Over The Top 的缩写,来源于篮球等体育运动,是“过顶传球”之意,指的是篮球运动员(player)在他们头之上来回传送而达到目的地。

现在指通过互联网向用户提供各种应用服务。这种服务由运营商之外的第三方提供,不少服务商直接面向用户提供服务和计费,使运营商沦为单纯的“传输管道”。

简述

OTT 是“Over The Top”的缩写,这个词来源于篮球运动中的一个动作“过顶传球”,用在电视业上是指通过公共网络向用户提供内容分发业务。这里所说的公共网络是相对于专业的军方或其他专用网络而言,它只面向公众提供。借用“过顶传球”这个词汇来表述 OTT 的概念,也在于说明 OTT 是绕过传统的有线电视系统、直播到户卫星电视系统等为用户提供视频等业务。国际上,OTT 的概念最早出现在 1998 年。当年 3 月,美国微软公司高层批准“维纳斯”计划正式启动。“维纳斯”是微软公司计划在机顶盒或 VCD 中内置嵌入式的 Windows CE 操作系统简化版本,该操作系统能让与互联网相连的智能电视机具有上网功能。由于价格较低,仅为当时普通个人电脑价格的 1/5,微软公司雄心勃勃,从 1999 年 3 月开始在全球范围推广此业务。OTT 可以使用任何网络接入,内容和服务可以跳过运营商通过网络直接面向用户提供,这对内容牌照方和终端生产商来说自然具有很大的吸引力。OTT 完全以互联网架构为基础的,美国谷歌电视(Google TV)、Hulu、Netflix 等是典型代表。

发展现状

OTT 是传统“看”电视模式的一场革命,让用户对“用”电视有了新的认识,将带动新型电视服务的发展,在国内外逐渐形成了以下 3 种模式:

1)美国开放式 OTT

数字电视作为互联网的终端,植入浏览器软件,开展网页浏览、点播、视频通话等数字电视业务。这种模式下电信运营商、互联网企业、硬件设备商以及内容生产商等都将自身定位于视频产业的参与者并获取相应价值,是一种以开放互联网服务为核心的模式,视频服务不再成为广电运营商的专利。OTT 视频服务向 PC 终端以及 iPhone,iPad,Android,Xbox,Wi,PS3,蓝光播放器及互联网电视等多终端覆盖,满足用户多方面的观看需要。

2)欧洲 HBBTV(Hybrid Broadcast/Broadband TV)模式

HBBTV 是一种混合广播的技术,除最传统的广播外,提供联网方面的服务像 VOD、时移电视、互动广告、在线购物等应用。在欧洲电视服务是核心,在电视服务的基础上开展多种增值业务,并对在电视上的互联网应用进行有限度的管理。

3)中国可管可控模式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181 号文件的下发,标志着中国可管可控的 OTT 模式的建立,通过牌照制方式实现对 OTT 的可管可控,由广电总局认可的集成牌照方负责提供内容播控,且互联网电视与牌照方客户端完全绑定,通过牌照方的集成播控平台对客户端实行控制和管理。

这 3 种模式都是通过 IP 网络来传输电视节目,突破了内容传输在地域上的限制,它将电视、互联网、新媒体的潜能激发了出来。OTT 可以面向全球用户提供电视播出服务,其终端类型也不受任何限制,可以是电视机、计算机、机顶盒、Pad、智能手机等,通过互联网就可以享受 OTT 服务,Google TV 和 Apple TV 就是典型的 OTT 服务。

另外,据 Digital TV Research 的研究报告预测,中国 OTT 收入将从 2010 年的 5000 万美元增长到 2016 年的 13.8 亿美元,收入增长达 27 倍,面对庞大的 OTT 市场前景,众多厂商都推出了 OTT 的建设理念,逐渐形成了包括终端厂商(如创维)、牌照商(如 CNTV)、技术提供商(如华为、逢火)乃至内容提供商(如乐视)等在内的产业格局,各大 SP/CP 都在通过不断地整合,力图成为运营主体或平台,从而占据家庭娱乐中心的主导地位,OTT 将迎来更大的发展。

建设优势

OTT 传输的基础网络是 IP 网络,在具有基础设施的网络里开展 OTT 业务没有太多的限制,通过广电的有线网开展 OTT 服务不需要建专网,节省了网络建设费用。同时 OTT 对内容的质量要求并不高,不需要保证那么高的质量,内容的生产制作成本降低,这为传输内容的极大丰富提供了可能,而丰富的内容正是吸引观众的基础。

另外,广电运营商有良好的市场基础,据广电总局的数据显示,截至 2011 年底,国内有线广播电视入户率达 49.43%,用户首次突破 2 亿户。其中,数字电视用户突破 1 亿户,达到 11489 万户。在双向网改方面,首批三网融合的试点城市网络改造已经全面完成,第二批三网融合的试点城市也已大部分完成网络改造。其中浙江省整体转换率达到 97.1%,大中城市有线网络双向化改造率达到 98.5%,其他城市达到 90.8%。随着三网融合的发展,双向网络数字电视用户将不断增加,而双向网络数字电视用户正是 OTT 的优质目标用户群,这些用户的增加为开展 OTT 提供了良好的市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