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所解决方案——现状和问题
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的数据显示,2016年初,全国执业律师人数已超过29.7万人,律师事务所达到2.4万多家,与4年前相比增幅分别达38%和20%。而截止2014年底 ,全国共有执业律师27.1万多人,其中,专职律师24.4万多人,兼职律师1万多人,公职律师6800多人,公司律师2300多人,法律援助律师5900多人。 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山东、河南、湖南、广东和四川10个省市的律师人数均已超过万人;全国共有律师事务所2.2多万多家,其中,合伙所1.53万多家,国资所1400多家,个人所5300多家。律师人数在30人以下的律师事务所占全国律师事务所总数的94%。
可以看出,中小规模的律师事务所在当下和未来的一段时期内,都将是我国律师行业的主体,所以中小型律师事务所如何突破自身的管理瓶颈,创新出各种不同类型的管理协作模式,会关乎整个律师行业的发展。而对于其余的大型律所而言,也要逐渐面临管理协作模式转型的问题。
随着整个外部环境的快速变化,以及互联网化的全面渗透,对于法律服务这样一个变化相对较为缓慢的行业来说,必然带来了更多的冲击,提出了很多挑战。尤其对律所而言,如何能够跟上变化的步伐,为客户提供适应于时代的服务体验,让律所保持竞争力,都是律师从业者,尤其是管理者要考虑的问题。综合来说,目前律师行业在管理层面的问题主要在于这三个方面:知识管理、项目管理、客户管理等。
那么,我们接下来详细地分析下这些问题。
1. 知识管理匮乏,重复造轮子
知识管理从本意来说,是构建知识体系。律师在工作过程中会经常要查阅资料,并且可能会遇到同类型的诉讼,不同的律师也有可能会经手同类型的案件……面对这些繁复的情况,怎样快速地应对决策是推进服务的关键,但是现实的状况是不断地重复造轮子,每当遇到同类诉讼和案件的时候律师们都会临时地翻找之前的文件或者是问询其他的同事,过往的知识和案例没有得到很好的沉淀利用。而律师的职业属性又是以知识和技能为主,一个知识经验丰富的律师无疑会成为律所的财富。但知识是无形的,是律师个人所专属的,如果能够将无形的知识提炼出来,并且在律所内共享,那么知识的价值就能二道更好的发挥。如果能通过法律法规、权威书刊、网络信息等渠道搜集、获取有用信息并进行整理、归类;同时,也将律所办理过的案件中提炼有用的信息,进行归类化管理。经过长久的积累,就能很好地实现知识管理。
2. 缺少项目管理意识
项目化管理非常契合律师业务的特质,主要应用在对案件处理过程的管控、项目任务的跟踪和管理等各项业务中。将案件管理以项目管理的形式进行实现,可以有效地解决对业务处理过程的阶段、任务的划分与管理,解决对项目中涉及到的人力、资源投入,以及对处理过程中形成的各种文档的分类归档等各方面的需求。并在此基础上,发现能提高法律服务质量和效率,降低法律服务风险和成本的最佳实践,及时制定或改进法律服务的标准、流程、模板。
律所对外提供各种法律服务就是存续和发展的基础和目的,律所提供的各种法律服务也都是项目。律所和建筑、房产、IT等企业等典型的项目导向型组织一样,律所日常的主要工作都围绕着律师为客户提供法律服务进行;律所的全部资源也都是用于为客户提供法律服务;律所也完全依赖通过提供法律服务创造价值并达成自身战略目标。律所的上述特征,表明了律所就是天然的项目导向型组织。
3. 无法有效管理客户关系
众多的律师事务所是靠律师个人与客户联系沟通,客户管理不是以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主体,而是以律师个人为管理主体,这种靠律师个人进行的分散性客户管理,无法有效掌握客户背景、了解客户需求、获得并保持客户资源。最重要的在于,客户的画像和分群意识较差,所有的客户没有精准分分类,无差别的对待。所以,如何把客户管理从个人层面提升到律所管理层面,并纳入到律所经营管理的核心部分,并进行系统化、流程化、标准化的管理,已成为律师事务所重点考虑的问题。
Worktile 为律所提供全面地解决方案
面对上面这些纷繁且有针对性的行业诉求,通过律所惯常的做法效率是很低的,需要有工具的介入来更好的梳理。Worktile 为律所了提供从内部管理、知识管理、项目管理到客户管理的一整套解决方案。网盘模块可以作为知识管理的重要组成,也可以和其他的功能模块很好的互通,让知识资料通过多种方式得到沉淀,形成知识库,继而知识库又能够应用于各种场景之中;项目的组织方式、看板化的展示方式,让律所的法律服务能够得到更好的进度追踪、风险管控以及资源的调配;CRM 模块很好地解决了律所客户关系管理的短板,全面的客户信息录入,以及全过程的跟踪记录,最重要的是通过多维度的、交叉条件的筛选,可以快速定位一个类群的客户,帮助律所提供更加快速精准的服务,从而达到提升客户体验的目的。解决这些问题,其实也是在为律所提供一种管理方式的转变,那就是公司化管理,Worktile 作为一个企业协作平台,本身在公司的资源整合、调配,提升整体竞争力上具有优势,为律所尝试公司化管理,统一调配律所资源,让律师专注于自己擅长的法律服务提供了一种可能性。